关于国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实地考察交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1 15:18浏览次数: 181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72号)和《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的文件精神,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提高住宅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总结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建设经验,扩大示范工程在住宅建设领域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我单位拟定于2012年6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赴江苏等地对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交流,行程8天。现就考察交流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察内容
1、优秀住宅示范小区;
2、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新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3、示范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经验。
二、 参加单位
1、各省、市、地区负责住宅产业化工作的管理部门及负责国家
康居示范工程实施的主管单位;
2、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开发、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开发企业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3、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部品生产企业;
4、住宅设计和技术研发等单位。
三、 行程安排(附件1)
四、 其他事项
1、考察费用:¥3800.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往返费用自理。
2、请参加活动人员认真填写回执(附件2),并于6月15日前将回执发我中心(邮箱:gjkjsfgc@126.com、传真:010-58934498)。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庆丰(15201348759)
联系电话: 010-58934498、58934270、58934258
4、请参加单位将费用汇入以下账号,将底单传真010-64075748。
单位名称: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发票单位)
帐 号:862781247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1999]72号)和《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实施大纲》的文件精神,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提高住宅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总结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建设经验,扩大示范工程在住宅建设领域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我单位拟定于2012年6月28日组织相关人员赴江苏等地对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交流,行程8天。现就考察交流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察内容
1、优秀住宅示范小区;
2、住宅产业化成套技术新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3、示范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经验。
二、 参加单位
1、各省、市、地区负责住宅产业化工作的管理部门及负责国家
康居示范工程实施的主管单位;
2、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开发、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开发企业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
3、房地产开发企业、住宅部品生产企业;
4、住宅设计和技术研发等单位。
三、 行程安排(附件1)
四、 其他事项
1、考察费用:¥3800.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往返费用自理。
2、请参加活动人员认真填写回执(附件2),并于6月15日前将回执发我中心(邮箱:gjkjsfgc@126.com、传真:010-58934498)。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庆丰(15201348759)
联系电话: 010-58934498、58934270、58934258
4、请参加单位将费用汇入以下账号,将底单传真010-64075748。
单位名称: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发票单位)
帐 号:8627812475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崇文门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