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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深圳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文件(八)

发布时间:2010-10-22 16:10浏览次数: 1745

深圳市人事局  全力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

●放宽高层次人才入户限制。对于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业资格以及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总部或区域总部设在深圳的大型跨国公司、世界知名企业、以及国内大型企业或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研发人员,投资创业人才,在深圳有固定收入并在深依法纳税2年以上的高层次自由职业者,凡符合人才引进目录要求的,均可以个人身份委托市或区人才服务机构向政府人事主管部门申办调入手续,其配偶、子女均可同时调入或随迁来深。

●放宽专业技能人才入户政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在我市高新技术、金融、现代服务、文化、传统优势产业连续工作并缴交社保2年以上,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目录要求及有关规定的人才,可以个人身份委托市或区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向政府主管部门申办调入手续。

●放宽毕业生接收入户政策。获得海外学士以上学位并经过国家教育部门认定的留学人员和国内重点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计划内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目录要求的,可以个人身份委托市或区人才服务机构向政府人事主管部门申办接收手续。

●大力引进领军人才。对重点引进的到深圳从事项目研发、成果转化,以及服务于其他公共事业领域需落户的领军人才,其配偶、子女可同时调入或随迁来深。

●实行引进人才政策动态调整发布机制。制定《深圳市人才引进目录编制发布办法》,建立人才引进目录动态修订和定期发布机制。根据我市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专业、行业的特征,由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制定全市统一的人才引进目录和人才引进标准,实行个性化引才政策,重点引进有效人才。

●建立领军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在高校实施“鹏城学者”计划,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学者作为学科带头人到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根据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在财政提供经费的科研院所和其他公共研发机构探索建立首席科学家制度,设定首席科学家评审聘用标准,赋予首席科学家在研发和团队建设中的主导权,充分发挥其领军作用。

●加快培养博士后人才队伍。分期分批在创新型中小企业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与中小型企业科研项目紧密结合。改革博士后补助资金发放办法,扩大资金使用效益。对国家批准新增设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站给予20万元建站补贴。按项目需求,对进站博士后给予5万元资助及生活补贴。积极吸引外籍博士、海外留学博士、港澳台博士来深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积极吸引出站博士后到我市工作,择优选聘一批博士后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级岗位工作。

●整合人才培训的投入机制。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各类培训资金。通过政府资助培训、课题招标、购买培训等扶持措施,培植一批信誉好、质量高、针对性强的专业培训机构,形成专业训练网络。对政府选派参加创新能力提高培训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培训费由政府、企业、个人分担。

●改革和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打破现行职称评审的框框,不拘一格“评”人才,建立符合创新型人才特点的人才评价制度。研究起

草工程师制度改革方案,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又切合实际的工程师制度。

●建立社会化人才评价体系。改革人才评价的方式、方法,改进考试办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并形成试题的定期审核修正机制,逐步提高考试的科学性。支持各行业协会建立人才评价体系,开展人才评价工作,并把人才评价结果与人才引进目录的编制、人才使用和培训结合起来,建立各行各业专业素质评估、资质等级证书信息库。

●重奖杰出人才。打破国籍、户籍、身份等界限,对在我市金融、物流、文化艺术、体育、卫生、教育、规划城建、高新技术、公共服务和管理创新事业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给予奖励。

●建立高层次人才科研资助制度。将科研项目资助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对人才目录规定重点引进的、落户深圳且在同行业具有领先水平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根据科研项目需要,由市科技研发资金给予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建立专家学术休假制度。对在现职学术、技术岗位上的专家,允许根据学科特点和工作需要,以参加学术会议、开展交流访问、进修、项目合作研究等方式休假。

●建立高校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市政府支持企业在国内著名高校的我市产业发展紧缺专业设立奖学金,对优秀在校学生进行奖励。政府人事主管部门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有效方式吸引获奖学生毕业后来深工作。

●建立毕业生实习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与国内外高校共同建立实习基地,吸引高校学生毕业前来深实习。鼓励对深圳产业发展紧缺专业的高校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履行协议的,用人单位可向政府申请实习补助。

●建立社会参与人才政策制定的机制。实行人才开发政策咨询会制度。市人事部门承担咨询会日常办事职能,常年受理社会各界有关人才政策的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各类社团组织的作用,为人才引进、流动、生活服务等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意见。

●设立公益性人才服务机构。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全方位服务,办理人才引进过程中涉及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形成人才引进的“一站式”服务;并为各类人才提供公共档案保管、转接、审核、查询、使用等公益性服务,推动人才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实行引进人才网上申报预核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落实高层次人才住房、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抓紧研究出台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支持配偶就业的政策,支持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