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主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环境--深圳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配套文件(十九)
发布时间:2010-10-22 16:10浏览次数: 2677
深圳市公安局 为自主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环境
●为自主创新型企业提供良好的经济秩序和治安环境。建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侦办“绿色通道”;加大对自主创新企业企业家的人身保护措施;为自主创新企业员工居留、出入境方面提供优惠措施。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析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形势,找准打击重点,适时采取专项打击行动。树立“情报主导”战略思想,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提高主动进攻、精确打击和预警防控能力。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与工商、质监、海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检、法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对侵犯知识产权重特大案件,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协调审判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进一步完善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为自主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更好服务。组织自主创新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完善丰富“经侦服务网站”,及时反馈自主创新企业的法律咨询,发布典型案例及防范措施。